最新通知
关于催收研究生欠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截止目前仍有部分研究生欠费,为不影响研究生学籍注册、提交毕业申请、论文答辩等工作,学校决定对欠费学生进行再次催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欠费查询

1.学生可登陆山东大学主页→快速通道内双击财务查询→“财务查询”(链接地址为http://202.194.15.139/WFManager/login.jsp)→“用户号/密码/附加码”(用户号和初始密码均为本人学号)→“登陆网上查询系统”→“收费查询”→“学生收费细目查询” →“研究生个人欠费查询”查询欠费情况。也可在“研究生个人欠费查询”界面下双击学号查询明细欠费情况.

2. 由各学院委派会计将本学院欠费学生名单提供给学院负责人。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收费工作的意见》(山大财字〔2007〕22号)、《山东大学收费管理办法》(山大财字〔2008〕40号)(详见附件一、二)规定,研究生需按学期缴纳培养费。

三、为了不影响各学院经济利益,学院应加大欠费追缴工作力度,积极敦促本院研究生将培养费、住宿费及时缴纳至学校。不得为无故欠费学生办理考试、成绩认定、奖学金评定、补助发放、提前离校、论文答辩、毕业证及学位证发放等手续。

四、尚未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缴费:

1、银行代扣费:财务部于5月15日安排银行批量扣取培养费、住宿费。请于5月15日中午12点之前将培养费、住宿费存至学校为每位同学开立的中国银行账户中。

2、现金、POS刷卡缴费:在工作时间内到中心校区财务部会计服务中心报账大厅(明德楼C区一层)16号窗口缴费。联系电话:88364534。

五、因已办理退宿手续但未报至财务部导致欠费的学生,请携带退宿证明到会计服务中心报账大厅16号窗口办理退宿手续;已经缴费的学生需同时携带缴费收据办理退费手续。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山东大学财务部

2013-4-22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收费工作的意见》(山大财字〔2007〕22号)

附件2:《山东大学收费管理办法》(山大财字〔2008〕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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