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学分学费清算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继续实行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59号)、《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山大教字〔2013〕45号)、《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山大教字〔2014〕15号)、《山东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学习经历管理办法》(山大教字〔2015〕1号)、《山东大学本科学生海外学习经历管理办法》(山大教字〔2015〕2号)等文件通知要求,2017届毕业生已对计费学分进行确认,现对应届毕业生学分学费进行清算,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分学费的计算

1.计算依据:

根据《关于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继续实行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59号)附件1-2和附件2-2规定,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

2.计算公式:

教务学分学费 = 计费学分×单价×折扣

退补金额 =教务学分学费 - (已交学分学费 � 退费)

退补金额 >0,为补交金额;退补金额 3.注意事项

如果对计费学分存在异议,请联系本科生院。 联系电话:88365366 杜老师

如果对学分学费计算存在异议,请联系财务部。联系电话:88364534 王老师

二、学分学费查询

校内IP地址直接登录山东大学主页→快速通道→“财务系统”(链接地址为http://202.194.15.139/WFManager/login.jsp)【或山东大学财务部网站(www.cwc.sdu.edu.cn)→“财务查询”】→“用户号/密码/附加码”(用户号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登陆财务查询系统” →“财务查询”→“我的收费查询”→“学生收费明细查询” →“本专科学生个人欠费查询” →“查询全部缴费情况” →点击学号,查询历年学费缴费情况

因网络安全要求,校外登陆财务系统需使用VPN系统,请仔细阅读财务系统登陆界面左下方“财务新闻”中:“欢迎使用山东大学VPN系统”。

三、退费与缴费

学校将根据本科生院提供的每位学生的计费学分进行学分学费清算。

(一)退费

清算后退费金额于6月19日通过学校统一配发的中国银行卡发放。如果学生本人还存在其他欠费,学校先行将退费抵交欠费后,余款进行发放。

(二)缴费

清算后缴费金额,请确认后补交学分费后,务必于6月19日前通过网上银行缴费方式交清,若有其他欠费,请一并交清。

1.网上交费系统登录方式

(1)登录山东大学主页http://www.sdu.edu.cn→机构设置→校部机关→财务部→“网上缴费”

(2)直接访问如下地址:http://pay.sdu.edu.cn/payment/login.jsp

请直接登陆,不要点击“注册”按钮。

根据提示输入您的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后单击“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您的身份证号。

2.登录进入系统后,系统将显示一张应交费清单,请通过单击费用名称前的复选框来选中缴费项目,确认无误后单击“支付”按钮。

3.具体操作详见《山东大学网上缴费流程》。

山东大学财务部

2017-06-01

附件1:鲁价费函〔2016〕59号关于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继续实行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附件2:山东大学网上缴费流程

附件3:山东大学学生缴费查询流程

上一篇:山东大学财务部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在职研究生启用网上缴费平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