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关于开展博士后经费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流动站、各博士后:

为进一步规范各类博士后经费项目管理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及《山东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为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做好各类博士后经费项目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博士后日常经费项目

学校拨付的博士后日常科研经费。

(二)博士后基金项目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等。

二、清理方式和时间

1.2012年—2014年拨付的资助经费将在2019年3月31日以后停止使用,结余资金清零并销户。

2.2015年以后设立的经费项目,经费使用期限不超过4年。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博士后要高度重视本次经费项目清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加快资助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要严格遵守上级和学校有关经费管理使用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支出行为,坚决杜绝凑票报销及提供假发票现象,确保资助项目预算执行合理、合规,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联系方式

人事部:张婷婷,0531-88366036,bsh@email.sdu.edu.cn

财务部:王海清,0531-88365766,zxzj@sdu.edu.cn

人事部

财务部

2018年11月13日

上一篇:关于公布应聘山东大学财务部非事业编制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发放全日制学生缴费票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