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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收学生欠费工作的通知

关于催收学生欠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

学校本科生选课截止日为2010年9月24日,研究生选课截止日为2010年9月30日。截止目前仍有部分学生欠费,为了不影响学生的注册和选课,学校决定对学生所欠费用进行催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部)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进一步催缴学生欠费(研究生、本科生欠费名单附后),欠费本科学生务必在9月21日前,欠费研究生务必在9月30日前,到中心校区会计服务中心报账大厅(文史楼西侧)2、3号窗口缴纳现金或刷银联卡。联系电话:88364534。

二、各学院(部)、职能部门按照“先缴费,后注册”的原则,不得为无故欠费研究生、本科学生办理学期注册、选课、成绩认定、奖学金评定、外出交流、转专业、中期筛选、出国交流、毕业答辩等手续。

三、申请助学贷款(含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按以下程序办理:

1.欠费学生中已办理生源地贷款回执单的学生,由学生资助中心统一提供已办理回执名单。

2.申请生源地贷款而未办理回执单的学生,请务必于19日前至学生资助中心(中心校区数学楼101-7室,联系电话:88364254)办理,以免影响个人正常选课。

3.2010年准备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欠费学生,由学院统一开具已提交贷款申请材料的证明,至学生资助中心盖章,再送至会计服务中心报账大厅(文史楼西侧)2、3号窗口。

特此通知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山东大学教务处

山东大学学生工作部

山东大学计划财务处

201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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