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科研经费入账工作流程(济南校区)

科研经费入账工作流程(济南校区)


步骤

程序

线上审批流程

(科学技术研究院、人文社科研究院项目)

线下审批流程

(科技创新军民融合研究院项目)

办理部门

第一步

项目启动

(新项目需要)

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科研管理与服务系统”,纵向课题通过“项目--纵向项目申报”模块;横向课题通过“项目--我的未立项项目”模块或者“合同”栏,审核后至“项目启动”模块,提交申请,等待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批。

注:若已完成项目启动,或者非首笔科研经费入账,直接进入第二步

直接进入第二步

科学技术研究院:

横向:中心校区明德楼C410(0531-88369585)

纵向地方:中心校区明德楼B406室

纵向地方:中心校区明德楼B406室(0531-88361855)

纵向中央:中心校区明德楼B408室(0531-88362686)

人文社科研究院:

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421室(0531-88364584)

第二步

查询认领经费

办理科研经费入账

请项目负责人通过“科研管理与服务系统”中“经费”栏,“经费入账--核销代码”模块,查询到款信息并认领经费,提交科研管理部门线上审批。

登录“财务系统”查询到款,并打印“到款凭证”,携带“到款凭证”、科研合同或科研任务书,至科研管理部门开具科研经费入账单。

科学技术研究院:

横向:中心校区明德楼C410(0531-88369585)

纵向地方:中心校区明德楼B406室(0531-88361855)

纵向中央:中心校区明德楼B408室(0531-88362686)

人文社科研究院:

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421室(0531-88364584)

科技创新军民融合研究院:

中心校区明德楼C座402室

(0531-88366212)

第三步

财务立项

系统自动完成项目立项。

携带①科研经费入账单②科研任务书(纵向)或科研合同(横向),至科研财务科办理财务立项。

财务部科研财务科:

中心校区明德楼C座一层财务报账大厅1号窗口

(0531-88364367)

第四步

预借或开具

票据

预借票据及核销

1.预借票据:通过山东大学财务部网站首页上的票据服务平台线上办理。现金缴税预借发票的,需携带“预借票据业务处理单”前往各校区窗口办理缴费。

2.到款核销:到款后登录票据服务平台点击菜单“到款核销”,并填写完整相关信息。现金缴税预借发票的,需提供税金报销预约单。

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103室(0531-88364834)

趵突泉校区:教学三号楼3112室(0531-88382342)

千佛山校区:东配楼一层报账大厅(0531-88399037)

到款开票

开具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增值税发票,通过山东大学财务部网站首页上的票据服务平台线上办理。

中心校区:明德楼B座103室(0531-88364834)

趵突泉校区:教学三号楼3112室(0531-88382342)

千佛山校区:东配楼一层报账大厅(0531-88399037)

第五步

科研经费入账

1.已通过票据服务平台办理票据业务的:

中心校区的学院无需提交材料,待票据业务审核完毕后,财务部内部自行打印材料入账。

趵突泉和千佛山校区的学院提交材料:山东大学横向(纵向)科研经费入账单、票据系统打印的业务处理单(须在票据系统中核销票据并打印到款核销单或到款单)、票据、合同复印件(纵向项目无需附合同)、科技部门的技术开发认定证明(若为免税项目),如有分账还需附分账协议。

2.纵向科研项目无需开具票据业务的:提供科研经费入账单至各校区财务报账大厅入账。

中心校区:明德楼C座报账大厅2号窗口(0531-88369752)

趵突泉校区:教学三号楼3112室(0531-88382342)

千佛山校区:东配楼一层报账大厅(0531-88399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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